來源:贛州金融網 作者: 發布時間:2017年04月17日
為幫助大學生積累工作經驗,提高就業創業能力,并為今后大學畢業生就業和自主創業奠定堅實基礎,我局決定面向全市招募高校畢業就業見習生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招募崗位、人數
地方金融科等,人數擇優。
二、崗位介紹
協助本科(室)做好日常業務工作,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與臨時工作。
三、招募條件
1.對象:2016年、2017年離校未就業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;持有畢業證和報到證。
2.專業:專業不限,法學類、會計類優先。
四、工資福利待遇
每月1490元,中餐補助,其他事項面議。
五、見習期限
一年。
六、報名時間(地點、材料)
請符合條件人員攜帶簡歷,到贛州市金融工作局辦公室(市政中心北區南樓1805室)報名。簡歷不限定格式,要求突出特長或經歷,留有聯系電話。
本公告長期有效。
聯系人:朱雪林 / 唐依娜
聯系電話:8392809
郵箱:gzsjrbzhk@126.com
贛州市金融工作局
2017年4月17日
附件:贛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工作職能
(一)擬定我市落實國家金融政策的實施意見,督促駐市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、省和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,協調和支持各金融機構創新業務,加大對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持。
(二)研究擬訂全市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;研究分析經濟金融形勢,提出優化金融環境、改善金融服務、促進我市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。
(三)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,指導和推動擬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融資;協助做好證券期貨機構和上市公司規范發展工作。
(四)承擔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相關業務管理工作,參與對地方金融機構及其高管人員的業績考核,對市國資委關于市屬國有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提名、任免意見提出意見。
(五)指導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初審和監管工作,負責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復審和日常監管工作。
(六)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組織的設立審批、業務監管。
(七)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對地方金融機構及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;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中介組織的管理;負責與駐市金融機構的聯系。
(八)配合協助省政府金融辦對駐市省屬金融企業進行監管。
(九)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金融秩序、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,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。
(十)負責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組織實施;推進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重組;指導和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;指導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。
(十一)承辦市委、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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